财政部发布重要文件明确指出要建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互认,减少重复评价,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的渠道。官方体长要减少重复评价,探索会计资格考试的部分科目和CPA互认,比如你考过了中级3科,那考CPA的时候,就只需要考过另外3科(《审计》、《战略》、《税法》)即可拿证!已经不止一次提及会计职称考试与CPA考试科目互认,具体何时实施还要等官方通知!
事实上,截止到目前:
北京、湖北、四川、福建、广西、河南地区已确认注册会计师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其中北京地区,注会对应会计师;
湖北、四川、福建、广西地区,注会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河南地区,注会考核认定为高级会计师!
这就意味着:注册会计师与会计职称考试有望尽快实现互认互免政策,通俗一点就是“免考机制”。财会行业在发展变革,政策也将顺应发展不断变革。虽然现在尚未出炉相关新政策,但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想要知道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的规定的具体政策,请同学们自行查看当地社保局是否有相关通知,如果有新消息,春华教育也会及时通知大家的。
当然,这里还要提醒同学们:建议对应关系和互认互免不是一个概念,请同学们认真查看哟。
今天关于“会计技术资格与注会证书科目将实现互认互免?”的介绍就先到这里,CPA与中级科目互免已成趋势,这对同时备考中级和cpa的考生无疑是一个重磅好消息!!考完初级,不够年限考中级的同学,可以试试CPA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