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简并征收的货物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除另有规定外的,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
(2)纳税人销售旧货的;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
(4)税收法规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易征收项目的特殊规定有: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文介绍了销售简并征收的货物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除另有规定外的,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